(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9日電)去年公司法新增第235條之1加薪條款,規定章程明訂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定額或比例分派員工酬勞。經濟部呼員林民間代書借款 雲林免留車 籲, 6月底前公司股東常會須完貸款試算表excel 南崁二胎 成章程修正,以免員工與股東權益受損。

為激勵員工士氣,以及協助企業留基隆機車 政府結婚貸款 新竹銀行個人信貸 銀行房貸利率比較 住人才,去年公司法新增第235條之1加薪條款,規定章程必須明訂以當年度獲利狀況的定額或比例分派員工酬勞,但還有累積虧損時,應予彌補桃園房貸

借款利息計算 於上述法令並無過渡期,經濟部商業司表示,今年 6月底前公司股東常會務必完成章程修正增訂員工酬勞分配規定,以利進行 104年度員工酬勞與股東盈餘分配。

商業司指出,因發給員工的酬勞,屬於公司費用勞保貸款10萬 >勞工局創業貸款 ,公司若未依新法修正章程,員工將無法獲得酬勞高雄身份證借錢 分派,公司也無法計算出正確盈餘狀況,也就是說,公司也不得僅就股東為盈餘分派。

基於去年修正公司法第 235條時,也刪除員工分紅規定,商業司認為,公司舊章程有關員工分紅記載已與新法規定不合,自然不允許再依照舊章程辦理員工分紅。

個人小額借貸 >哪間銀行信貸利率低 債務更生通過 根據商業司統計,目前已有近屏東貸款部苗栗機車借貸 20萬家公司完成修正章程登記,而公司若僅申辦上述登記,免收登記費。10505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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